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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集体办理居住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单位证明": - 居住地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集体居住证明。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集体居住人员名单": - 集体居住人员的详细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 "身份证件": - 集体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居住证明": - 居住地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 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其他相关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以下是一份更详细的清单:
- "单位证明": - 单位出具的集体居住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集体居住人员名单": - 集体居住人员的详细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 "身份证件": - 集体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明": - 居住地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