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集体办理居住登记所需材料一览

南宁 更新于:2025-01-10 16:58
  • 柠檬创意家居

    在南宁集体办理居住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单位证明": - 居住地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集体居住证明。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集体居住人员名单": - 集体居住人员的详细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 "身份证件": - 集体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居住证明": - 居住地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 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其他相关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以下是一份更详细的清单:
    - "单位证明": - 单位出具的集体居住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集体居住人员名单": - 集体居住人员的详细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 "身份证件": - 集体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明": - 居住地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

    2018年8月,新办【居住证】流程材料及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租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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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之光9947

      办理材料:

      (1)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指派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集体登记表》。

      (3)申报人年内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南宁市居住或者在南宁市跨县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本市(县)之日起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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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凡清泉8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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