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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的申请攻略如下:
1. "申请条件": - "具有南宁市户籍":申请人须持有南宁市户籍。 - "家庭收入":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南宁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 "住房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南宁市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 - "无房户":申请人家庭在南宁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 "其他条件":符合南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 "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 "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
3. "申请流程": - "网上申请":登录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 "提交材料":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 - "审核":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公示":审核通过后,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公示。 - "发放补贴"举报 -
货币补贴申请对象:
已取得南宁市本级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居住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
(二)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三)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注: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中具有属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或者其他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优先实物配租的情形尚未实物配租的,申请货币补贴不受上述受理时间限制。
货币补贴金额是多少?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需扣除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外来务工人员、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以及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主申请人的配偶,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新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新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三)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人数确定;外来务工人员及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按照保障人口中符合学历条件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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