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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理全攻略如下:
### 准备材料 1. "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材料。 2. "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 "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原籍地的派出所开具。 5. "一寸照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 办理流程 1. "确认录取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2. "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所需材料。 3. "原籍地派出所": - 前往原籍地的派出所,提交材料。 - 派出所审核材料无误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4. "南宁大中专院校": - 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学校。 - 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 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 派出所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注意事项 1. "时间节点":注意户口迁移的时间节点,一般新生入学前需要完成户口迁移。 2. "材料齐全":确保所有材料举报 -
申请条件:
南宁市户籍居民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学校的
准备材料:
1.被录取学生的居民户口簿;
2.被录取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3.学校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2.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代办的,需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同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办。
3.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市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5+2”服务户籍窗口:星期六、星期日 9:00-12:00;

“天天办”户籍服务窗口: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 9:00-12:00;

市县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受理部门:
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免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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