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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租房补贴申请全攻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南宁市规定的收入标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宁市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 4. 无自有住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购买过住房。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 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5. 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2. 前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受理点提交申请; 3. 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 5. 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至受理点; 6. 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7.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公租房补贴。
四、补贴标准
南宁市公租房补贴标准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和住房面积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举报 -
补贴标准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需扣除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外来务工人员、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以及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主申请人的配偶,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新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新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三)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人数确定;外来务工人员及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按照保障人口中符合学历条件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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