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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我所知的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在2023年可能会对养老保险待遇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政策要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新条件及所需材料的概述,但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 新条件
1. "参保年限要求":可能需要满足更长的参保年限才能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2. "缴费基数要求":可能需要达到一定的缴费基数标准。 3. "年龄要求":可能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 "身份要求":可能需要是广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广西的人员。 5. "健康状况":可能需要提供一定的健康证明。
###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是首页和本人页。 3. "社会保障卡":申请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 4. "参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证明申请人已缴纳足够的养老保险费。 5. "退休证明":如果申请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提供退休证明。 6. "缴费记录":申请人近期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7. "健康证明":如果政策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8.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失业证明、残疾证明等。
### 申请流程
1.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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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离退休人员死亡、服刑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决定需停发养老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或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需停发救济费的。
办理材料:
1.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的,提供:
(1)《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
(2)因判刑而申报停发的,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验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的,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原件1份;
(2)因判刑、取保候审等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刑事处罚而申报停发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被追究政纪责任的还需提供纪委监委相关处分文件,验原件。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停发的,提供:
《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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